2月21日融资买股票费用,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关于发布实施 《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规则》 及配套文件的通知。
通知称,为落实《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衍生品业务的自律管理,中期协经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制定了《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规则》及配套文件《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揭示书(参考范本)》,经中期协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实施。
《管理规则》明确,衍生品交易业务挂钩标的应当具备公允的市场定价、良好的流动性,包括但不限于大宗商品、股票指数、股票等,不得超出衍生品行业协会规定的范围;衍生品交易不得挂钩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管产品、衍生品合约及其他非标准化资产等,衍生品行业协会认可的情形除外。
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开展权益类非标准化期权交易单笔成交的名义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由于对冲受限等客观原因导致低于100万元的,公司应保留好相应记录依据。交易对手方为依法经过批准或核准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融机构时不受此限制。
交易者参与非标准化期权交易,挂钩非商品类标的的,应当符合证监会规定的专业交易者标准,产品参与的,穿透后的委托人中,单一交易者在产品中权益超过20%的,应当符合证监会规定的专业交易者标准;挂钩权益类标的的,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参与的,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金融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3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相关投资经验。
二是产品参与的,产品管理人最近1年末管理的金融资产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具备2年以上金融产品管理经验;产品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产品穿透后的委托人中,单一交易者在产品中权益超过20%的,应当符合证监会规定的专业交易者标准,且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3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相关投资经验。
交易者参与互换交易,挂钩非商品类标的的,应当符合证监会规定的专业交易者标准。产品参与非商品类互换交易的,穿透后的委托人中,单一交易者在产品中权益超过20%的,应当符合证监会规定的专业交易者标准。
中期协表示融资买股票费用,风险管理公司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经中期协备案开展的场外衍生品业务按照规则执行。对于不符合规则相关规定无法立即整改完成的,设置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满未完成整改的,中期协将视情况依规采取相应纪律处分措施。